资讯
南京师范大学:免去宋某某环境学院副院长职务,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
发布日期:2025-02-26

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2月25日通报:针对2月24日晚网上关于我校教师宋某某涉嫌师德失范行为的信息,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核实。

经初步调查,学校研究决定,免去宋某某环境学院副院长职务,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暂停一切工作。后续将根据进一步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学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 坚决筑牢师德师风防线。

   
 
 
地址:盐城市中茵海华银座11幢816室 邮编:224000
热线电话:0515-83071288 83071285 传真:0515-83071292
盐城扬子网(盐城扬子广告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15005409号-1
技术支持:盐城网络公司 0515-8829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