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阳光的普照下,每个孩子都能茁壮成长。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11月12日阜宁县特殊教育学校迎来了一场意义非凡的“法治进校园”活动。此次活动荣幸地邀请到了阜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刘干,吴菊兰,任艳庆,张旖旎及教育局徐耀东,顾雄飞,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生动且深刻的法治盛宴。
活动伊始,法院的宣讲员首先着重讲解了和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案例,让同学们对法律在自己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有了初步的认识。同学们都聚精会神地聆听,法治的种子在他们心中悄悄萌芽。
紧接着,宣讲员们详细阐述了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明确告知同学们,一些看似平常的行为,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就违反了法律规定。例如,不能随意拿取他人的财物,这可能会构成盗窃罪;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伤害他人,否则可能会触犯故意伤害罪等。这些真实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随后,宣讲员们将重点放在了如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上。他们教导同学们,在面对各种复杂的情况时,要学会保护自己。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陷入危险的境地。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勇敢地说“不”,并及时向老师、家长或相关部门求助。
活动的最后,宣讲员们鼓励同学们要努力争做合格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在学习和生活中,要积极向上,努力克服困难,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在阜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掀起了一股学法、懂法、守法的热潮。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不仅学到了丰富的法律知识,更增强了自我防范意识和法律观念。相信在法治的护航下,这些特殊的孩子们一定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彩。
田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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