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我市将发放电动车上牌消费券
发布日期:2024/3/26

我市非“国标”电动车淘汰过渡期即将期满。记者从市公安部门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电动车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电动车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促进电动摩托车上牌考证和“非标”电动二轮车淘汰,根据《关于促进电动摩托车上牌考证和“非标”电动二轮车淘汰的政策措施》部署,我市将从4月1日起,面向符合条件的车主发放消费券。

此次发放的消费券是针对电动摩托车上牌考证和非“国标”电动二轮车淘汰奖励,车主可在“我的盐城”App领取(消费券在银联“云闪付”App核销使用)。

消费券发放对象分为三类。一是上牌类消费券:4月1日起,依法办理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二是考证类消费券:4月1日起,依法申领电动(轻便)摩托车驾驶证(D/E/F证)的驾驶人。三是“非标”淘汰类消费券:4月1日起,主动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的车辆所有人。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是电子消费券,为通用消费券,面值统一为50元,上牌发放50元,考证发放100元,“非标”电动二轮车淘汰发放200元。消费券发放活动商户为2023年度盐城市消费券活动已入库参与商户及新报名商户,涵盖住宿餐饮、百货零售、文旅体育等。领取和使用的参与活动人员在次日至活动结束前均可在发放平台领取消费券。参与商户消费,每笔消费大于消费券总额即可(可叠加使用),扫码支付时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

在此需要提醒车主的是,此次消费券发放时间是2024年4月1日至9月30日,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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