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从百年大变局的战略视角,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是工伤保险改革发展的关键期,对工伤保险制度再认识再思考,对未来发展方向再研究再定位。当前形势下,全面深入系统研究工伤保险,一定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宗旨,坚持以改革、创新、发展为主线,以破解工伤保险实际工作中的难点为重点,以助力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现代工伤保险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不断完善工伤保险体系,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权益。
——制度上改革,主要是在遵循工伤保险客观规律和坚守工伤保险基础理论和基本方针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思维,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
——体制上创新,既要在体制机制上创新,又要在管理方式和管理工具上创新,也要在工伤保险理念和制度体系上创新。既要学习借鉴国际上好的做法和经验,更要立足国情、尊重实践,坚持“四个自信”,把我国在工伤保险实践中创造的成功经验,作出具有中国智慧的理论概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伤保险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
——事业上发展,发展是中心,是全局,工伤保险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在于应用,在于围绕中心、服务群众大局,在于助力工伤保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只有全面深入系统研究工伤保险,才能在改革、创新、发展上有新的格局、新的境界、新的局面和新的贡献。全面深入系统研究,必须以破解工伤保险实际工作中的难点为重点。重点问题解决了,其他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鉴此,各级主管部门要亲力亲为并组织人员在如下六个方面开展深度研究。
一是开展制度研究。工伤职工的权益能否得到可靠的保障,工伤保险事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根本在制度。现有制度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的。对制度的研究应摆在首要的、基础的地位,既要从学理上研究,也要从法理上研究,使工伤保险制度与相关的各项制度顺畅衔接、相互贯通,形成制度合力,使“三位一体”的现代工伤保险制日臻健全完善和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开展政策研究。政策是制度功能效用的体现,也是制度存废兴衰的体现,它既是制度运行的重要机制,也是制度治理的重要工具。政策研究应该是工伤保险研究的关键环节。政策研究的重点,一是把实践中遇到的“政策障碍”,加以梳理,提出新的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二是把实践中富有创新性的做法和好的经验,提炼上升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新的政策,丰富和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政策体系要力戒繁琐庞杂,务求简便易行、适用管用。
三是开展理论研究。理论研究的动力和生命在于创新。要在做好工伤保险基础性理论研究的同时,着力加强应用性理论研究,特别是要对实践中有价值的理论探索和观点作出科学的理论概括和表述,藉以逐步构建和丰富中国特色的工伤保险理念体系。
四是开展标准研究。无论是工伤的等级评定,还是康复状况的评估,都离不开科学、合理、可行的规则、程序和标准。要通过深入研究逐步构建一整套既符合国际通识,又体现中国特色,既科学严谨,又简便易行,便于操作、检查和监督的规则、规范、标准体系。
五是开展服务研究。“三位一体”的现代工伤保险制度,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传统工伤保险制度的“升级版”,其本质要义和显著特征,就是由经济保障转变为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相结合,而更注重服务保障。事实上,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工伤保险事业的发展,广大职工对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等方面的服务保障诉求越来越高,服务内容与服务方式也越来越人性化、个性化和精准化。因此,要把工伤职工对服务保障的需求,作为研究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工伤服务保障的质量和水平。
六是开展法制研究。工伤保险本身就是法制保险,加强法制研究和法制建设,是工伤保险制度建设最根本性的建设。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保障,没有科学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护佑,没有严格而有效的遵法、守法和执法的能力,没有违法必究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工伤保险制度既不可能规范定型,更不可能持续健康发展。随着工伤保险条例的实行,我国在执行条例过程中,不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应通过认真研究,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不断作出修正和完善,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三位一体”现代工伤保险制度内在要求和发展逻辑的工伤保险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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