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国家卫生健康委:猴痘9月20日起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
发布日期:2023-09-15
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地址:盐城市中茵海华银座11幢816室 邮编:224000
热线电话:0515-83071288 83071285 传真:0515-83071292
盐城扬子网(盐城扬子广告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15005409号-1
技术支持:盐城网络公司 0515-8829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