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宁县公安局板湖派出所接到居民高先生报警称,当日在镇区超市购物时,不小心忘记将手机带走,拔打时手机已关机,十分着急。了解情况后,民警当即对事发超市内的视频监控进行调阅,发现高先生17点36分将手机放置在销售水果的台面上,18点11分一名身穿白色T恤的中年妇女将手机拾走。随后,民警从超市内监控开始,对拾手机妇女行动轨迹进行分析研判和多方比对,最后确认了拾手机者的身份,将手机归还。
赵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