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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出现极端天气,该停则停!江苏积极响应
发布日期:2021/7/28

交汇点讯 针对近期极端天气频发的现象,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紧急通知明确,一旦出现极端天气等非常情况,要坚决即时启动最高等级响应,该停学的停学,该停工的停工,该停业的停业,该停运的停运,对隧道、涵洞等易涝区段,要及时警戒并采取封路措施,有序疏散群众,尽****可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切实打好防汛抗台这场硬仗,确保全省平安度汛,7月27日,加强全省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进一步部署加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对国家发改委的紧急通知做出积极响应。

当前江苏正处于主汛期和“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淮河来洪量大持久,河湖库底水偏高,台风“烟花”登陆,防汛抗台形势严峻复杂。与此同时,城市运行环节多、系统复杂、人员密集。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做好地铁安全防范工作

目前,江苏已有6个城市(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昆山)开通地铁运营线路24条,运营里程约798.8公里,运营线路数量和里程均位居全国前列。

会议提出,要加强预警响应机制建设,加大巡检和监测力度,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备,遇有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危及运营安全情况,地铁运营单位要依法果断处置,按规定暂停部分区段或者全线网的运营,及时启动应急保障预案,并向地铁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报告。 地铁所在城市要以从严从实的标准迅速开展城市地铁安全自查整改,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干部指导思想有没有到位,检查行政首长负责制有没有到位,检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有没有到位,检查地铁运营单位防汛主体责任有没有到位,检查应急响应措施有没有到位。

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地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建立风险台账,形成城市易涝类风险分布图、风险隐患清单等,并立即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针对汛期特点,要对城市道路、隧道、桥梁、易积水低洼区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影响排水、行洪安全的障碍,要及时清除,迅速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专人盯守等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要在下沉立交、路面井盖、内涝黑点设置警示标识,加强巡查值守,出现极端天气时,要采取交通管制、封闭道路等措施。

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要严格落实在建城市轨道交通、深基坑、地下建筑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管制度,对易发生事故的工程项目,既要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也要检查发包、承包、分包等行为是否规范。要着重加强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检查和风险管控,对短期内难以有效管控的重大风险,要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该停工的要停工,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完善预警响应机制

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原则,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预警响应机制,一旦出现极端天气等非常情况,要坚决即时启动最高等级响应,该停学的要停学,该停工的要停工,该停业的要停业,该停运的要停运,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防止贻误战机。

交汇点记者 沈佳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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